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。笔者跟随重庆气矿大竹作业区管道巡检员周明兵一起,到他巡逻的管段沿线采访,感受这个作业区在贯彻落实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》实施两个月的情况。
在“12?4”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,笔者跟随重庆气矿大竹作业区管道巡检员周明兵一起,深入到他所巡逻的管段沿线采访,亲身感受这个作业区在贯彻落实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道保护法》)实施两个月的情况。
9时,我们如约来到大竹县工业园区。这个园区2007年开工建设以来,管道保护工作一直困扰着作业区,也困扰着管道巡检员。笔者看到,园区规范的管道保护宣传标语和警示牌十分醒目。
出发前,园区管委会曾主任向笔者介绍道:“《管道保护法》实施两个月来,我们加强了对园区建设的规范管理,特别是对有管道保护冲突的地段实行了强制性管理,严格按照《管道保护法》的条款,规定并调整了各项施工的方案、安全措施以及人员管理,确保天然气管道保护与园区建设实现‘双赢’。”
在周明兵负责巡管的沿线途中,笔者随机采访了一些群众。一位正在干农活的老人看到我们在巡查,主动与我们攀谈起来。“这条管线有近20年......